关于开展评选2013年度“先进集体、优秀学会工作者”的通知

日期:2013-10-26 11:19
各省级自动化学会,学会所属各分支机构:
 
为表彰为学会建设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学会工作者,经九届七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将CAA先进集体、优秀学会工作者奖项常态化,每两年评选一次。
现将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学会工作者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所属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科技期刊编辑委员会以及各省、市级自动化学会。
2.优秀学会工作者评选范围:在所属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科技期刊编辑部以及各省、市级自动化学会等单位工作满5年(含5年)以上专职学会工作者。“工作满5年”指截止到2013年11月22日,连续从事学会工作5年以上。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认真执行章程,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团结,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工作成效显著,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并具备下列条件者:
1.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本学科或工作职责范围中有新思路、新举措,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方面成绩显著;
2.学术活动经常化,至少两年举办一次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在促进自动化学科发展方面作用突出;
3.民主办会正常化,按规定召开工作会议和完成换届工作,协助总会发展学会会员(个人会员或团体会员);
4.积极参加总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及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在为会员服务、开展科普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加强自身建设,在学会其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当地政府或科协组织的表彰。
(二)优秀学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学会工作,立足岗位,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开拓创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围绕学会的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建言献策等,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
2.积极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在促进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积极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和竞赛活动,在提高各类人群科学文化素质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在学会其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先进集体由本单位申请推荐,征求挂靠单位意见,经学会秘书长会议评审后,报常务理事会审定;
2.优秀学会工作者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经学会秘书长会议评审后,报常务理事会审定。
对拟推荐的对象,经常务理事会审定后,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姓名(名称)、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二)坚持评选标准,突出工作业绩评选推荐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而且要考虑其一贯表现。推荐的先进集体、优秀学会工作者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得到学会会员公认。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的学会工作者。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 “先进集体”、“优秀学会工作者”获奖者颁发奖牌或证书,在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对评选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13年11月22日前,将推荐表格电子版发至:caa@ia.ac.cn,纸质版报送办公室。
联系电话: 010-82544542、010-62521822
联系人:王坛 张楠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5号自动化大厦509
Email:caa@ia.ac.cn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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