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自学会2015第[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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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推选两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学会各分支机构、省级自动化学会: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组织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14〕206号)、《中国工程院关于做好由学术团体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的通知》(中工发〔2014〕143号),和《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中国科协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5〕1号),2015年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已正式启动,负责推选本领域的院士候选人。按照上述三个通知和《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推选人要求:
1)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为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且为会员。
2)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为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且为会员;注重来自工程技术一线的科技专家。
3) 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中国工程院还明确规定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4) 被推选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2009、2011、2013年均被推荐或提名为院士有效候选人(两院合并连续计算)的,停止推选1次。
二、工作程序:
1、所属分支机构和各省级自动化学会具有推选资格。
各推选单位在进行推选工作前,应认真学习领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增选工作以及中国科协关于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中国科学院文件见http://www.casad.cas.cn/channel.action?chnlid=185,中国工程院文件见http://www.cae.cn/cae/html/main/col693/column_693_1.html,中国科协文件见http://www.cast.org.cn/n35081/n35488/16180420.html和http://www.cast.org.cn/n35081/n35488/16180368.html)
2、 CAA分支机构和各省级自动化学会推选候选人,请提交附件1《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表》和附件2《同行评议表》。推选时由分支机构或省级自动化学会应制定相应程序以保证推选工作的公正有序开展,附件1中的推荐意见由分支机构或省级自动化学会组织相关人士撰写,并加盖分支机构或省级自动化学会公章,无公章的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主任委员签字。推选时,须有不少于三名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的评价意见及同意推选的意见。(即日起至1月31日)。注:分支机构如有推选意愿,
请在1月20日前邮件告知caa@ia.ac.cn。
2、推选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选出CAA推选的候选人(2月1日-2月10日)。
3. 被推选人材料完善及材料审查。
4、公示:在和被推选人单位公示(2月10-16日)
5、学会整理材料上报理事会和中国科协(2月26-28日)。
注:中国科学院不鼓励多渠道推荐同一候选人。中国工程院实行候选人单一渠道提名,即候选人本人只能接受院士或中国科协两者中的一种渠道提名至中国工程院,并须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签字确认。
三、需提供的材料:
1.分支机构或各省级自动化学会推选时需提供《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表》
2.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简称《附件材料》)之附件1纸质件18份,其中原件3份;
(2)《附件材料》的附件1至附件6纸质件1套;
(3)《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由材料提供者提供)2份;
(4)《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出具)2份;
(5)光盘1张,内容为《附件材料》之附件1的word格式电子文件及《附件材料》的附件2至附件6的pdf格式电子文件(文件大小应不大于50兆)。
注: 报送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其内容须与候选人的代表性论文、著作、研究技术报告、专利和获奖情况等相关,并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及《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通过机要渠道另行报送,涉密材料须严格依据保密事项范围准确定密并附单位出具的密级证明,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推荐资格。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使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以下简称提名系统)填写并打印签名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简称《提名书》)纸质件21份,其中原件6份,《提名书》内容要进行脱密处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1套(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超过《提名书》中规定数量的附件材料,可提供目录清单。
(3)光盘一张,内容为使用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提名书》电子文件。
注:报送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所有材料一律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提名资格。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
上述材料纸质文件请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5号自动化大厦509,100190,张楠,吕爱英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aa@ia.ac.cn。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以收到材料为准):2015年1月31日前。
报送的最终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截止日期后报送材料,推荐无效。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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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张楠 吕爱英
Email:caa@ia.ac.cn
电话:010-62521822
地址:,邮编:100190
北京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5号自动化大厦509室
(已邮件抄送学会全体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