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推荐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现和激励科技创新人才,促进中国自动化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CAA科学技术奖励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奖项类别、推荐对象及名额
2017年度CAA科学技术奖推荐奖励包括CAA自然科学奖、CAA技术发明奖、CAA科学技术进步奖三个奖项。
推荐对象及推荐名额请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见附件1)和《CAA科学技术奖励评选工作细则(试行)》(见附件2)。
二、推荐渠道
按照《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2017年度CAA科学技术奖励采取个人推荐和单位推荐两种渠道。
(一)个人推荐:
1.院士(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个人推荐;
2.三位(含)以上CAA常务理事、CAA会士,或五位(含)以上CAA理事、CAA高级会员可联名推荐。
(二)单位推荐:
1. CAA分支机构推荐;
2. CAA理事单位推荐;
3. 省级自动化学会推荐。
三、推荐材料要求
(一)推荐材料
1. 推荐书3套。其中原件2套,复印件1套,推荐书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勿另附封面。推荐书电子版和书面版需保持一致。
推荐书电子版请见附件4、5、6,或请登陆网站(http://www.caa.org.cn)下载CAA科技奖励各奖种推荐书(word版)及填写要求等。电子材料通过光盘报送,电子版中需签名或盖章处可打印文字代替,电子版必须是可编辑的word文档。
2. 项目简要情况表(见附件3)20套。
(二)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CAA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仔细阅读推荐书填写要求,逐项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内容重点突出候选人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填写时请注意:
1.CAA自然科学奖候选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作者,提交的论文或专著不超过8篇,仅限国内立项的科学研究成果,应于2016年8月31日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出版。
2.CAA技术发明奖项目要求主要技术发明点应在2016年8月31日以前已正式应用,需提供旁证材料支持,不得提交未授权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 CAA科技进步奖项目要求整体技术应在2016年8月31日以前已正式应用,需提供旁证材料支持,不得提交未授权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三)以下项目不得推荐
1.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并正处于诉讼、仲裁或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程序中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推荐。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在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推荐。
3.项目候选人中如有台湾居民,须提供其台湾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复印件,并须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
4. 项目候选人中如有非中国公民或具有他国国籍的台湾居民,该候选人不推荐。
5. 项目候选人超出规定人数的,不推荐。
6.科普论文、科普报纸和期刊、以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科普作品、国民学历教育的教材、实用技术的培训教材、科幻类作品、科普翻译类作品不推荐。
(四)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说明。
2.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见附件7)。
四、推荐材料报送及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请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秘书处办公室。
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五、联系方式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5号自动化大厦509室 办公室(100190)
联系人:王坛 叩颖
电 话:(010)62522248, 82544542
传 真:(010)62522248
电子信箱:caa@ia.ac.cn
附件:
4. CAA自然科学奖推荐表
5. CAA技术发明奖推荐表
6. CAA科技进步奖推荐表
7. 回避专家申请表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