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现和激励科技创新人才,促进中国自动化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现开展2023年度CAA科学技术奖励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
一、推荐奖项类别、推荐对象及名额
2023年度CAA科学技术奖推荐奖励包括CAA自然科学奖、CAA技术发明奖、CAA科技进步奖、CAA科普奖四个奖项。
推荐对象及推荐名额请见附件:《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科学技术奖励评选工作细则》。
二、推荐渠道
按照《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2023年度CAA科学技术奖励采取个人推荐和单位推荐两种渠道。
(一)个人推荐:三位(含)以上CAA常务理事、CAA会士,或五位(含)以上CAA理事、CAA高级会员可联名推荐。
(二)单位推荐:
1.CAA分支机构;
2.CAA理事单位;
3.省级自动化学会;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自动化、信息及智能科学行业的企业;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自动化、信息及智能科学行业的事业单位(包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6.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自动化、信息及智能科学行业的社会团体。
三、申报要求
(一)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CAA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仔细阅读推荐书填写要求,逐项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内容重点突出候选人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填写时请注意:
1.CAA自然科学奖候选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作者,提交的论文或专著不超过8篇,仅限国内立项的科学研究成果,应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出版。
2.CAA技术发明奖项目要求主要技术发明点应在2022年8月31日以前已正式应用,需提供旁证材料支持,不得提交未授权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CAA科技进步奖项目要求整体技术应在2022年8月31日以前已正式应用,需提供旁证材料支持,不得提交未授权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4.CAA科普奖的科普作品应当是2018年以后(含2018年)出版发行的作品。
(二)以下项目不得推荐
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并正处于诉讼、仲裁或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程序中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推荐。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在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推荐。
项目候选人超出规定人数的,不推荐。
科普论文、科普报纸和期刊、以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科普作品、国民学历教育的教材、实用技术的培训教材、科幻类作品、科普翻译类作品不推荐。
四、填报方式和日程安排
(一)2023年科学技术奖采用网上填报。填报地址为:https://www.caa.org.cn/caakj/page/kjlogin
(二)日程安排
填报:2023年2月13日~2023年7月31日
审查:2023年8月1日~2023年9月30日
评审:2023年10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三)材料报送
请于2023年7月31日前,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秘书处办公室。
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五、联系方式
如您有任何疑问,可联系秘书处
联系电话:010-82544542
电子邮箱:caa@ia.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5号自动化大厦509室
附件2:《科学技术奖励评选工作细则》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