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5-26 11:26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处部署,促进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发挥学会“小同行”和高水平学术大师聚集的专业优势,创新青年科技人才选拔培养机制,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创字〔202340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九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届项目围绕四个面向,以能力、素质、潜质为标准,重点支持积极投身基础研究和交叉学科领域研究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重点支持从事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创新攻关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临床案例、科研仪器、工程技术等领域案例库中发布高水平案例成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申报名额

请各理事单位、分支机构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原则上每个单位限1个申报名额。

 

三、申报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且是个人会员,从事自动化、信息与智能科学领域内理论、技术、前沿交叉研究,应用技术开发、推广、产学研、国际化发展等;

() 年龄32岁以下(199111日及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人才

()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

()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 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的,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遴选对象。同期申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如同时入选,必须主动选择其一,并及时反馈。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青托证书和资助资金;

() 准备出国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在选拔助范围之内;

() 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或团队能够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和政策支持,共同促进其成长;

() 责任导师是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并具有崇高的学术声望,能为被托举人提供良好的学术条件。

 

四、申报办法

采取推荐和同行评审的人才选拔方式:

1. 每个提名人至少有3位同行专家评议并联名推荐,其中1人同意推荐并担任其责任导师,承担该青年人才的培养责任。3名推荐人须为个人会员。

2. 每名推荐人每年最多可推荐2人,且最多1名推荐人与被推荐人属于同一单位。

3. 评审:学会收到材料后组织开展评审,确定入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五、申报材料

请各理事单位、分支机构于2023616日前将

1. 附件申请表纸质版(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报送至学会办公室。

2. 电子版(申请表word格式、汇总表Excle格式)提交至学会邮箱caa@ia.ac.cn,邮件标题务必以为“第九届青托申报+推荐单位+申报人”命名。仅接受学会各理事单位、分支机构材料报送,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一律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学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2544542

联系邮箱:caa@ia.ac.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5号自动化大厦

 

附件1“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请表

附件2第九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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