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关于推荐提名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日期:2011-01-15 14:56
2011年01月14日
科协办发组字〔2011〕2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10〕158号)和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10〕113号),2011年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已正式启动,中国科协归口负责组织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及条件
  1.各全国学会要严格按照《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http://www.casad.cas.cn/tzgg/201012/t20101231_3053214.html)和《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http://www.cae.cn/cn/yszx/2011nianyuanshizengxuan/2010-12-30/10102.html)以及增选工作实施细则、办法(见以上两个通知的附件)的要求,坚持标准、客观公正地推荐、提名符合条件的本学会会员为两院院士候选人。被推荐、提名人选必须具有当前有效中国国籍。
  2. 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人选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即194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人选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即194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要特别注意推荐、提名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
  3. 凡2005、2007和2009年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有效候选人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有效候选人的人选,2011年停止1次被推荐和提名的资格。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程序
  1.各全国学会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负责,成立由本学会相应专业的9至11名专家组成的“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本学会两院院士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按照工程院要求,提名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全国学会,须在工作小组的基础上,成立由3至5名与候选人为同行的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候选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2.各全国学会要根据两院增选院士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学会实际情况,制定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办法、工作程序及要求。
  3.全国学会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由工作小组负责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中推荐单位意见;全国学会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由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填写《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材料审查委员会意见,由工作小组负责填写提名单位意见后,按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科协。
  4.对全国学会推荐、提名的院士候选人有争议或投诉的,需由推荐的全国学会负责调查核实并写出调查报告和结论性意见。
 三、需报送材料及要求
  1.各全国学会须提交如下文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中国科协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邮箱lyys@cast.org.cn
  (1)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情况报告1份,加盖学会印章。报告附件包括: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材料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办法、工作程序及要求;推荐、提名投票结果(总票数、候选人得票数及排序)。
  (2)《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一览表》1份,《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一览表》1份(见附件1、2,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从中国科协网站http://www.cast.org.cn下载)。
  2.被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包括: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第1页一式18份,其中原件3份;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包括附件1至附件6,一式1套,封面由推荐学会负责人签字;
  (3)《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中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一式18份,其中原件3份;
  (4)被推荐人向推荐单位提交的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原件2份;
  (5)被推荐人所在单位保密部门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原件2份。
  (6)光盘1张,内容为《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附件1的电子文件,以及附件2至附件6的PDF格式电子文件。
  《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必须使用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提供的电子文件填写。确认函和保密审查证明应使用中国科学院提供的文件格式。有关电子文件及使用方法可从中国科学院学部网址(http://www.casad.cas.cn)下载。
  3. 被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包括: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一式21份,其中原件6份。
  (2)候选人所在单位保密部门关于提名书和附件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原件2份;
  (3)候选人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不超过5篇/册)。
  (4)光盘1张,内容为《提名书》的电子文件。
  《提名书》的全部内容必须通过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形成,该系统及使用说明书可从中国工程院网站(http://www.cae.cn)下载。
  4.报送的所有材料原则上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需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报送手续。
  5. 材料除须签字的内容外请一律用电脑操作打印。
  6. 对被两个及两个以上全国学会共同推荐、提名的候选人,由相关全国学会协商后只报送一套材料,请在《提名书》或《推荐书》推荐、提名单位意见处加盖所有推荐学会(两个或多个)印章。
  7.材料一般不退还,特殊需要退还的请注明。
  四、报送材料的时间及地点
  由各全国学会统一报送被推荐、提名的院士候选人相关材料。京外可以邮寄,邮寄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9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谢绝个人寄送材料。
  报送时间:2011年3月9日-3月11日
  报送地点及邮寄地址: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北京中关村南大街12号  农业科学院招待所201、202室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杨  帆     王 研
  电    话:(010)82108505  82108506
  传    真:(010)82108505
  电子信箱:lyys@cast.org.cn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初、遴选办公室)
  联 系 人:陈黄韦华    梁  华  
  电    话:(010)68578091  68526144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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